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一九八五年五月,兴安岭的春天来得迟,但一旦来了,就生机勃勃。山上的积雪化了,露出黑油油的土地;树木抽出了嫩芽,一片新绿;各种野花竞相开放,红的、黄的、紫的,像给山林铺了层花毯子。
这是驼鹿发情的季节。驼鹿,当地人叫“犴达罕”,是兴安岭最大的鹿科动物,体型比马还大,成年公鹿肩高能到两米,体重超过一千斤。它们平时温顺,但发情期的公鹿性情暴躁,攻击性很强。
这天上午,青山屯的老猎人孙大炮急匆匆跑到县城找曹山林。孙大炮七十多了,是屯里最老的猎户,年轻时打过老虎,见过世面。但现在他脸色发白,说话都哆嗦。
“山林,出大事了!”孙大炮抓住曹山林的手,“我在老秃顶子那边,看见……看见一头驼鹿王!那家伙,太大了,像座小山!脾气还爆,把一棵碗口粗的松树都撞断了!”
曹山林扶孙大炮坐下:“孙叔,慢慢说,怎么回事?”
孙大炮喝了口水,缓了缓,说:“我昨天进山采野菜,走到老秃顶子东边的白桦林,听见有动静。悄悄过去一看,我的天,一头驼鹿,大得吓人!那角,像两把大扇子,少说有一米五宽!它在林子里横冲直撞,见树撞树,见石头撞石头,像疯了似的。”
“发情期的公鹿都这样。”曹山林说,“它是在宣示领地,吓跑竞争对手。”
“可它待的那片林子,离咱们屯的放牧区不远啊!”孙大炮着急地说,“屯里好多人家在那儿放牛放羊,万一它冲出来,伤着牲口还是小事,伤着人可不得了!”
曹山林心里一沉。这确实是个隐患。发情期的公驼鹿,连熊都敢顶,别说人了。
“孙叔,您别急,我去看看。”
“你得赶紧去!我听那动静,它今天可能还往屯子方向移动呢!”
曹山林立刻召集猎队。这次他特别谨慎——对付驼鹿王,不能硬拼。驼鹿皮厚,一枪打不死反而激怒它,更危险。
“这次的任务不是猎杀,是驱赶。”他对队员们说,“把驼鹿王赶回深山,远离人畜活动区。记住,不能打死,它是保护动物。”
“可它要攻击咱们怎么办?”铁柱问。
“用声光驱赶。”曹山林说,“驼鹿怕火,怕巨响。咱们带鞭炮、锣鼓、火把。实在不行,用麻醉枪——我跟林业局申请了,批了两支麻醉枪,但只能用万不得已时。”
队员们准备装备:除了常规的猎枪猎刀,还带了两面大锣、几挂鞭炮、十几个火把,还有两支麻醉枪和二十发麻醉弹。
中午出发,直奔老秃顶子。走了三个小时,到了白桦林。果然,还没进林子,就听见里面传来沉重的撞击声和低沉的吼声。
“就在里面。”曹山林示意大家停下,隐蔽观察。
透过树木缝隙,他们看到了那头驼鹿王——确实惊人!体型比普通驼鹿大一圈,肩高超过两米,浑身棕黑色,脖子下有个肉垂,像挂着个铃铛。最显眼的是那对角:又宽又大,像两把大铲子,每个角都有十几个分叉,在阳光下闪着棕色的光泽。
此刻,它正在用角撞一棵松树,“咚咚”作响,树被撞得直晃。
一次离奇的古墓挖掘,一些匪夷所思的线索,一次诡秘莫测的天象,让考古女孩蓝香玺通过平行时空穿越到了六百二十多年前的明朝。看似注定的结局不断推着她往前探索。在六百二十多年后,再次遇见的一枚簪钗把她和他的命运捆绑在一起。香玺明白,并非自己穿越过来寻找他,而是他把她带了过来。世间最美的巧合不过流年颠倒,百年蹉跎后,蓦然回转......
《偷风月》作者:放肆宠鲤简介所有人都在说,商遇城这样的天之骄子,想要什么女人都招手即得,何必那样欺辱梁矜上一个孤女?但没有人知道的是,在这场名为玩弄、实为利用的游戏里,她才是从始至终清醒的那一个。她可以笑着说“是我光脚的不怕穿鞋的,所以赢了。”却不肯相信,那人之所以一退再退,不是因为他是“穿鞋的”,只是因为他有一道名为...
从小被卖作扬州瘦马,好容易遇上年轻英俊的侯门三公子,以为得了归宿,却没想到他却将她送给他七十岁的父亲! 老侯爷遭不住,三个月即暴毙,他转身又逼她去伺候他佛缘深厚的兄长! 她掩住伤心,换上妩...
塔莫尔沙漠放逐区的众人皆知,时榫是个又丧又损的歹货。该货日常状态就是——遇到危险,时榫:大不了去死。碰到难题,时榫:我怎么还没死?有人问话,时榫:你们就当我死了。遭到质疑,时榫:爱信不信,不信去死。被人求助,时榫:那能怎么办,要不我去死?放逐区一干罪犯们日常就是想打死这家伙。但时日一长,他们就发现:这家伙不止打不死......
卫善火中重生 再回卫家鼎盛之时 杀小人灭佞臣撕宠妃 是身投宪网还是云间独步? 前路艰险,知与谁同?...
他出生草根,为了爱情来到女友的故乡,考取公务员后被派去西部支边一年,返回后女朋友离他而去,狐独的他在工作中受到排挤、压制,但他没有退缩,而是坚强地走向前方,并且途中遇到了知己和红颜……......